bitget讯 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近日结合办理的一起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媒介的新型犯罪案件,组织干警深入社区、街道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涉虚拟货币犯罪的主要形式,解读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风险。
在这起案件中,三个“95 后”小伙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媒介,从事买卖外汇“生意”,短短数月就完成交易 650 余次,兑换外汇近 3000 万元。经建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等三人日前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检察官审查认为,林某等三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提供跨境兑换及支付服务赚取汇率差额,系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殊属性绕开国家外汇监管,影响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