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块链协会共同主席方宏进在听完Techub News的直播后,对于港元稳定币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其撰文表示,并不认同港府以外汇储备为抵押发行港元稳定币的建议。
我们相信,真理会愈辩愈明,Techub News现将方宏进先生的文章全文发布,以供读者思考:
港府应该发行港币稳定币吗?
——与汪扬、蔡文胜、雷志斌三位先生商榷
汪扬、蔡文胜、雷志斌三位先生近日发出公开倡议,建议香港特区政府以外汇储备为抵押发行港币稳定币。
对这一建议我是持完全否定意见的,不论是从金融角度还是区块链技术应用角度。
在发表我的不同意见前,我们需要理清两个基本的概念:
第一,有铸币权的政府发行其法币的数字化形式(对应纸币而言),标准用词是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简称为CBDC),既数字法币,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
第二,法币稳定币是发行方锚定某一款或者多款法币,以其作为抵押物1:1发行的数字凭证,标准用词是Stable Coin,例如USDT和USDC两款稳定币都是私营机构锚定美元发行的,二者占了全球稳定币发行量的85%以上。
数字法币和法币稳定币在发行主体、锚定模式、加密技术形式、应用场景等方面都十分不同。
由此我们先问一个简单问题:香港特区政府不会发行数字港币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香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多次公开表示,香港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发行数字港币。
如果香港政府计划发行数字港币,为什么还要以其外汇储备为抵押物发行港币稳定币呢?
香港政府的外汇储备中各种硬通货的具体占比我不了解,但是美元一定是占比最大的一种,所以按照法币稳定币的定义,以外汇储备为抵押物的话,发行的也应该是美元稳定币或者一篮子硬通货稳定币(类似Facebook几年前提出的Libra稳定币),而不应该是港币稳定币。
香港特区政府是法币港币的发行主体,港币纸币和数字港币是同一性的,只是载体形式不同。让香港政府用自己发行的法币作为抵押物,再去发行一款衍生替代品,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实际操作中也一定会造成混乱:用户手中既有数字港币又有港府港币稳定币,应该装在一个数字钱包中吗?可以自由转换吗?在哪个场景应该使用哪一种?如果二者可以通用,为什么还要发两种呢?
昨天晚上(7月6日)在香港Techub NEWS举办的直播中,汪扬先生表示,港币稳定币应由政府背书监管,更容易实现监管合规和稳定。
我认为这是对市场经济中政府作用的一个根本性错误认识。政府监管的一定是非政府主体运营的,政府不可能也绝对不应该自己又背书、又发行、又监管,裁判员和运动员一身担。
政府发行稳定币难道还会不合规吗?如果不合规谁扮演监管角色予以处罚?政府自己罚自己吗?
蔡文胜先生表示,港币锚定美元不代表发行港元稳定币无意义,对去美元化有一定推动作用。
我个人认为发行港元稳定币是有意义的,只是不应该由香港政府发行,而是由私营机构在香港政府的监管下合规发行。至于用港币稳定币推动“去美元化”,鉴于港元和美元是联系汇率,且可以在香港自由互换,港元总发行量和美元总发行量完全不可比,如何推动“去美元化”?
雷志斌先生表示:“港币稳定币或以混合制存在,未必只发行在现有公链上。”
按照行业专业用词,只有混合型CBDC,既由政府央行批发CBDC给商业银行等私营金融机构,由私营金融机构再零售给普通用户,比较典型的是瑞典在试验这一模式,但是还未成熟到全面推广。
这一模式在香港有试验的价值,因为香港政府虽然拥有铸币权,但是却没有中央银行,只是授权给汇丰银行、中国银行、渣打银行三家为发钞行,所以由香港政府授权香港金融管理部门发行数字港币,再批发给这些大型商业银行,由这些商业银行再向普通用户发放,类似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的二层结构方式,可能会起到更高效率的作用。
但是这与香港政府发行港币稳定币无关。
雷志斌先生又表示:以实体资源如碳排放、石油为支撑发行稳定币可能是一个机会。
这又是一个我不认可的建议,因为锚定碳排放或者石油的稳定币,相对于具体某一种法币来讲,其并不稳定,国际石油价格大起大落想必大家见的多了。发行锚定石油提货权的数字代币实质上是一种石油期货数字凭证,有探索的意义,但是这绝对不是稳定币。
更何况香港金融管理局早已明确指出,将优先监管锚定法币的稳定币,所以私营机构在香港发行锚定石油的稳定币是否合法都是疑问,香港政府怎么可能自己去发行这种锚定实物资产的“稳定币”?
蔡文胜先生表示:美国加密货币监管混乱,香港迎来发行港元稳定币好时机。
对此我个人认为,美国对加密监管根本不混乱,近期美国SEC的监管举动其实逻辑非常清晰,就是代表传统金融秩序来整顿加密行业,试图把加密行业纳入传统金融监管的体系中。
这对香港大力发展Web3.0和虚拟资产行业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众所周知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诞生并流通起,其点对点转移和用户匿名就是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多年来各国政府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的痛点。
香港拥有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执行能力,所以香港才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我个人认为,无法接受美国合规监管的加密项目跑到香港来,大概率也不会通过香港现有以及即将陆续出台的金融监管法规。
最后我非常感谢汪扬、蔡文胜、雷志斌三位先生为香港积极发展Web3.0和虚拟资产行业的鼓与呼,非常感谢香港区块链协会我的同事们,让我们一起探讨研究并勇于实践,把香港的数字金融和数字经济搞起来!